设计费未结清,设计师是否能“免责”?
发表时间:2025-08-25 17:29

困扰设计从业者的现实难题

在工程建设领域,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合作本应基于互信与契约精神。然而,现实中常出现建设方拖欠设计费、甚至长期“赖账”的情况。面对这种情况,不少设计师会困惑:

“甲方都没付钱,我是不是就可以不管这个项目了?如果将来项目出了质量问题,我还用负责吗?”

这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问题。我们将从法律逻辑、责任性质、权利救济三个维度梳理这一问题的本质,并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应对建议。

一、合同权利与法定义务

这是两类不同性质的责任。要理清问题,首先要区分两种责任: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与法律法规设定的强制性责任。

合同中的权利义务:双向履约的“交易关系”

在《建设工程设计合同》(示范文本)中,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明确且对等的。

1. 建设单位的主要义务包括:

· 提供真实、完整的项目基础资料;

· 不得要求设计单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;

· 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及各阶段设计费用;

· 因变更导致返工的,应承担相应费用。 

《民法典》第805条明确规定,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、设计返工、停工或修改设计的,应增付费用。

2. 设计单位的核心责任包括:

· 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完成设计;

· 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与安全性;

· 提供技术交底、现场服务和竣工验收配合;

· 对设计错误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

《民法典》第800条指出,设计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损失的,应减免费用并赔偿损失。

📌 小结:

这是典型的“双务合同”——你付款,我出图;你不付款,我可以暂停服务。但这只是合同层面的抗辩机制,并不影响另一类更根本的责任。

二、质量终身责任制

这是不可豁免的法定底线。

无论合同履行如何,一旦涉及工程质量和公共安全,就进入了行政监管与刑事追责的范畴。这种责任,被称为“质量终身责任制”。

制度依据:法律如何定义“终身追责”?

1. 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七十二条

注册建筑师、结构工程师等执业人员,若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:

· 一般事故:责令停止执业1年;

· 重大事故:吊销执业资格,5年内不予注册;

· 特别恶劣:终身不予注册。

2. 《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第六条

出现以下情形之一,项目负责人将被终身追责:

·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;

· 引发严重社会影响的质量问题(如群体投诉、媒体曝光);

· 工程未达设计使用年限即无法正常使用。

3. 刑事责任衔接

若因设计缺陷导致重大安全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据《刑法》第137条“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”,直接责任人可被追究刑事责任,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关键结论:欠费 ≠ 免责

即使建设单位一分钱未付,只要你是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,且工程因你的设计失误导致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,你依然要承担:

· 行政处罚(停业、吊销证书)

· 民事赔偿(对建设方或第三方)

· 刑事责任(若造成人员伤亡)

🔍 就像医生给病人做手术,哪怕病人没交手术费,但如果手术中因操作失误导致患者残疾,医院和医生仍需承担医疗事故责任。费用问题属于经济纠纷,而生命健康是不可逾越的红线。

三、设计师如何合法应对

建设方拖欠设计费?设计师虽然不能逃避质量责任,但面对违约的甲方,设计单位并非束手无策。我们可以采取依法可行的应对策略:

行使合同抗辩权:以“不履行”对抗“不付款”

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设计单位可在不同阶段采取防御性措施:

· 尚未交付图纸时:可行使留置权(暂不提交设计成果)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447条;

· 已交付图纸但未付款时: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(拒绝提供后续服务,如技术交底、现场配合)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526条;

· 有证据表明甲方财务恶化时,可行使不安抗辩权(中止履行并要求担保)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527条。

📌 实务建议:

在合同中明确约定“未支付阶段款项,设计单位有权暂停下一阶段工作”,为后续抗辩提供合同支持。

及时催告与证据保全

· 书面催款函:通过EMS邮寄并保留签收记录;

· 工作联系单:记录已完成的设计工作量;

· 会议纪要:确认甲方认可设计进度;

· 成果交付凭证:签收单、电子邮件发送记录等。

这些都将成为未来诉讼中的关键证据。

启动法律程序:主张权利的终极手段

当协商无效时,设计单位可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,请求:

· 支付拖欠的设计费;

· 赔偿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(可按LPR计算);

· 承担律师费、诉讼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。

💡 温馨提示:

多数设计合同约定“争议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”,务必注意诉讼时效(通常为三年)。

四、对设计师的风险防范建议

除了事后维权,更重要的是事前预防。以下是给设计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实用建议:

1. 合同签订阶段

· 明确付款节点与比例(建议分阶段支付);

· 设置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条款(如每日万分之三至五);

· 约定知识产权归属与交付条件;

· 加入“甲方未付款时,设计单位有权暂停服务”的条款。

2. 项目执行阶段

· 所有沟通尽量书面化(邮件、函件、工作联系单);

· 重大设计变更需签署补充协议;

· 技术交底、图纸会审等重要环节做好签到与记录。

3. 项目收尾阶段

· 不轻易签署“全部款项结清”类文件;

· 如甲方长期拖欠,可考虑发律师函或启动诉讼;

· 对存在严重违约风险的项目,提前评估是否继续投入。

五、总结

责任与权利,不可混淆!

甲方没付钱,设计师还要负责吗?

✅ 要!质量终身责任是法定义务,不因合同纠纷而免除。

设计师能否拒绝服务?

✅ 能!在甲方违约时,可依法行使抗辩权,暂停后续服务。

如何追讨设计费?

✅ 可通过催告、协商、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。

如何避免陷入被动?

✅ 强化合同管理、规范工作流程、注重证据留存。

工程建设是一项关乎公共安全和社会福祉的事业。设计师的职业尊严不仅体现在图纸之美,更在于对生命的敬畏与责任的担当。

经济纠纷可以协商解决,法律责任却无法推卸。唯有在尊重契约的基础上坚守专业底线,才能真正实现“设计的价值”与“职业的安全”。

本文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《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撰写,结合实务案例进行解读,旨在提供法律参考,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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